晚飯的時候,封翎是留在葉家吃的。
看著忙忙碌碌上菜的仆人和左手拿著勺子去盛蝦球的葉明珠,封翎忍不住說:“明珠,你左手不方便,不如讓張媽喂你吧?!?/p>
左手怎么會不方便?葉明珠心中冷笑,托你們的福,我已經(jīng)用了十年的左手了。
葉天璽不動聲色的盛了一大勺蝦球放進葉明珠的碟子里,又把挑好刺的魚澆上湯汁放在葉明珠面前:“不用張媽了?!?/p>
“姐姐一直是張媽照顧的,這時候讓她來幫忙也沒什么,對了,張媽人呢?這種時候也不來伺候著,姐姐也不管管她。”林清淺看了看周圍,沒有看到張媽,忍不住問道。
葉天璽低頭剝著蝦仁,頭也沒抬的答道:“張媽侄子生病,她回去照顧了?!?/p>
“是嗎,這種事情,也不請假,就和天璽哥哥說了一聲,姐姐,你知道么?”林清淺話里滿滿都是挑唆,引得葉峰也看了她一眼。
葉明珠吃了一口蝦球,捂著嘴含糊不清的說:“和我說了啊,我讓她回去了。這種事情告訴天璽哥哥或者清淺姐,都是一樣的,你說是不是?”
林清淺被噎了一下,沒有再接話,低頭繼續(xù)默默扒飯。
葉嵐看自己女兒被葉明珠“欺負”,忍不住接話:“要我說,明珠也太好性子了,仆人想來就來,想走就走,太不像話了。這種請假,應該至少提前三天的,要不這邊連個頂替的人都沒有。明珠啊,你不能因為她是一直照顧你的,就故意縱容了她啊。”
葉天璽將一小碗剝好的蝦仁倒到葉明珠的碟子里:“明珠這丫頭太善良,總是禁不住別人的懇求,這點得好好和姑姑學學。”
“你……”葉嵐氣的差點站起來,猛的一扔筷子:“你不過就是……”
“坐下?!币恢睕]說話的葉峰抬起頭瞪了葉嵐和葉天璽一眼:“吃飯就吃飯,別爭了,一家人,沒得讓外人看笑話?!?/p>
封翎趕緊道:“父親和葉伯父是世交,我又是看著明珠和清淺長大,說起來也不算是外人,伯父不嫌棄的話,把我當親侄兒就好?!?/p>
葉峰掃了封翎一眼沒有接話,而是問葉天璽:“張媽什么時候回來?”
葉天璽放下筷子,看了一眼封翎,猶豫道:“老爺,張媽犯了錯,念在她多年來照顧明珠,我安排她去公司那里看車庫了?!?/p>
“張媽怎么了?她對姐姐那么好,別是冤枉她了!”林清淺忍不住接話。
葉天璽猶豫了一下,看葉明珠向他點了點頭,才道:“她……偷了明珠的畫拿出去賣被我發(fā)現(xiàn),人贓并獲,所以……”
葉峰點點頭,似乎毫不介意張媽的情況,只是叮囑他:“明珠是你妹妹,你明天好好替她再選一個仆人,這次一定要注意,挑一個手腳干凈的?!?/p>
林清淺還想再說什么,被葉嵐掐了一下要才忍住了,低頭悻悻的吃飯。
這時,仆人將一盅煲好的豬蹄湯放在桌上,葉峰指著湯說:“明珠啊,多喝點,吃啥補啥。”
葉明珠將勺子放在說上,沖葉峰皺了皺眉:“爸爸,我才不要把我的手補成豬手呢!”
葉天璽站起身,小心的撇去上面的香菜梗,盛了一碗放在葉明珠面前,又夾了一塊肉放在她碟子里,沒想到碟子里又出現(xiàn)了一雙筷子,那雙筷子上也夾著一塊肉,而筷子的主人是封翎。
封翎微微一笑:“明珠,乖,多吃點,膠原蛋白對皮膚好?!?/p>
明珠看了一眼碟子里的兩塊肉,葉天璽夾的那塊是豬蹄的尖,只有一層皮,沒有肥肉,但封翎的那塊卻有著厚厚的一層肥油,一起吃了這么多次飯,他不知道自己一看到肥肉就惡心么?
可笑自己那么多次,都忍著惡心專門吃封翎夾的菜,還安慰自己是他想讓自己吃胖點兒好看。
這次她不忍了,直接把封翎給的那塊肉盛回給了封翎:“翎哥哥,你又忘記了,人家不吃肥肉,這塊給你吧?!?/p>
封翎愣了一下,用筷子撥了撥那塊肥肉,自己似乎也沒有胃口,就這樣放在一邊。
葉明珠將葉天璽給的肉放進嘴里,感受著豬皮彈嫩的感覺,沖葉峰做了個鬼臉:“爸爸最好了?!蓖耆活櫡怍嵋呀?jīng)變了臉色。
一頓飯吃完,仆人上來收拾碗碟,葉峰也帶著葉天璽和封翎到書房談生意,林清淺和葉嵐留在客廳看電視,葉明珠不想和這對母女在一起,于是就直接上了樓。
進了臥室,葉明珠先上好葉天璽給的藥,就打開了畫室的門。
她走到那副馬上完成的油畫前,左手拿起了畫筆,細細的描摹起來。
右手殘廢后,不甘心的她,一直都在練習左手畫畫,雖然技術比不上右手,但補全一幅畫還是綽綽有余的。
藍色的星空,浩瀚的星海,林立的高樓,川流不息的車流,紙醉金迷的大都會在葉明珠筆下,漸漸有了光彩,只是這繁華的背后,多了幾分當年葉明珠不理解的寂寥。
當時的她,年少不知愁滋味,畫出來的也只是繁華的表象。
可如今渴望重生的她,看破了世間浮華,明白了人生的艱難,反而讓筆下的城市夜景,變得更有靈魂。
真正的浮華,不是表面的燈紅酒綠火樹銀花,還有那絢爛背后的孤寂與無奈。
葉明珠畫的很慢,一個是因為左手不如右手靈巧的,但更重要的是,她在畫中滲透了自己的感情。
鐘表指向十二點,葉明珠才嘆了一口氣,放下了畫筆決定休息,距離比賽結束還有兩周,她不急于這一日。
一晚上的作畫,加上今天白天發(fā)生了太多的事情,讓她身心俱疲,她很久沒這么累過了。
簡單的洗漱一下,葉明珠就把自己扔到了床上,剛剛閉上眼睛,她似乎聽到了樓道里的腳步聲,那似乎是一雙皮鞋,但走的格外小心翼翼,聽方向似乎是向走廊里面的存儲間去的。
葉明珠有些好奇,但多了個心眼的她并沒有貿(mào)然闖過去,而是等腳步聲消失了,才光著腳慢慢走到了儲物室的門口,將耳朵貼在門上,里面果然傳來了說話的聲音。
書友評價
作者洛水三千寫的這部小說《重生之豪門千金》,個人感覺是同類題材豪門小說中的典范,如果說還有比這部小說更好的,那應該是洛水三千同部小說的續(xù)集吧!純屬個人觀點,不支持反駁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