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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堂下何人狀告本官!》最精彩章節(jié):第3章

2024-01-25 13:53:41 作者:南希北慶
  • 堂下何人,狀告本官! 堂下何人,狀告本官!

    熙寧年間,宋神宗趙頊初登大寶,歐陽修、韓琦、富弼英雄垂暮。拗相公意氣風(fēng)發(fā),欲扭轉(zhuǎn)乾坤,司馬牛暗伏于野,堅(jiān)守國本,東坡先生騎墻觀望,左右不定。這本是大宋第一文官天團(tuán)的最后光輝,但天才們卻選擇了同歸于盡,給大宋留下了一道難以愈合的傷口。也給歷史留下了無盡的惋惜和爭議。然而,一個實(shí)習(xí)小律師的突然到來,為大宋開辟了一條中間大道。新舊皆歸于法,文武皆歸于法,內(nèi)外皆歸于法。

    南希北慶 狀態(tài):連載中 類型:歷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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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堂下何人,狀告本官!》 章節(jié)介紹

《堂下何人狀告本官!》是南希北慶執(zhí)筆的一部歷史小說,南希北慶語言清新雋永、詼諧有趣,干凈樸素又耐人回味,吸引了大批青年讀者。小說《堂下何人狀告本官!》第3章內(nèi)容介紹:“一派胡言!”徐元怒斥道:“你方才說得盜傷之罪,之所以可免所因之罪,乃是因.........

《堂下何人,狀告本官!》 第3章 在線試讀

“一派胡言!”

徐元怒斥道:“你方才說得盜傷之罪,之所以可免所因之罪,乃是因?yàn)楸I竊之罪是要輕于殺傷之罪,故免除盜竊之罪,只追究殺傷之罪。

可到你這,卻顛倒黑白,謀殺之罪是重于傷人之罪,豈有免除謀殺,只追究傷人之罪的道理。

若是這樣判罰,這天理何在?!?/p>

張斐笑道:“方才官人們可不是這么說的呀?!?/p>

徐元納悶道:“方才我可什么都沒有說。”

張斐道:“方才小民認(rèn)為自己平白無故遭受三個月的牢獄之災(zāi),需要一些補(bǔ)償,這難道不合乎情理,不合乎天理嗎?

但是二位官人卻堅(jiān)稱官府只是依法辦事,那小民只能自認(rèn)倒霉,畢竟律法是這么規(guī)定的。

可現(xiàn)今小民依法論辯,既然律法規(guī)定自首者可免所因之罪,那么阿云因謀殺而傷人,自然可免除謀殺之罪。

但是主簿卻又以天理來反駁小民,那么小民要問,到底是這天理為先,還是律法為先?!?/p>

徐元一時啞然。

這兩件事看似八桿子打不到一塊去,但經(jīng)過張斐這番詭辯,愣是變成同一件事。

如今水落石出,誰都不能否認(rèn),張斐確實(shí)坐了三個月的冤枉牢。

他跟著案件是一點(diǎn)關(guān)系都沒有,他都不認(rèn)識阿云,哪怕就天理而言,也是該給他一點(diǎn)補(bǔ)償。

可是官府也是依法辦事,律法是這么規(guī)定,就不能怪官府。

但是,你不能雙標(biāo)。

原來他之前狀告本官,只是在為此案做鋪墊?。?/p>

許遵是恍然大悟,瞧了眼旁邊尷尬徐元,出聲相助:

“盜與殺皆是罪名,但‘謀’為何罪?

若依你之言,心里想著某人去死,也是犯罪,我朝未有此律?!?/p>

免所因之罪,就是給予法官判斷是否兩罪并行的一個解釋。

但根據(jù)張斐之言,就得將謀與殺拆開,謀殺的想法或者說意圖,是一種罪,謀殺的行為又是一種罪。

可問題是,謀殺的想法不是罪,許多人叫囂,我要?dú)⒘四恪?/p>

在這一刻,這個人絕對是謀殺想法,但這不屬犯罪,只屬于口嗨。

謀殺是一個罪名,不是兩個罪名。

盜殺就不同,盜與殺本就是兩個罪名。

張斐從容不迫地道:“知州此言差矣,在我朝律例中有著一條,對試圖進(jìn)入皇宮而未越過門檻的,處罰八十杖,此乃謀之罪。

另,二人合謀,一人犯法,二人同罪,但其中一人只有謀,未有行為,但也同罪處理,此亦是謀之罪。

由此可見,謀,當(dāng)然可以以罪論處?!?/p>

這種例子太多,你可以嚷嚷殺人,但是你嚷嚷造反看,不管你有沒有行為,那都是死路一條。

徐元人已懵,顯然沒想到張三這么能扯淡。

許遵思索半響后,突然笑罵道:“你這刁民,竟敢在這公堂之上胡說八道。

不過念你初犯,本官就不再追究。

至于你索要的賠償,本官也不會給予的。

本官再說一遍,本官只是依法辦事,并未冤枉你,你且退下吧?!?/p>

“小民告退。”

張斐當(dāng)即躬身一揖,轉(zhuǎn)身便離開大堂。

非常干脆!

非常瀟灑!

徐元覺得有些不可思議,猛然間,他反應(yīng)過來,感情我才是那個外人呀。

他立刻向許遵道:“知州,此說法斷不可接受??!”

張斐給予他們兩個選擇,要么賠償,要么免除阿云謀殺之罪。

當(dāng)然,他們可以都不選擇,或者選擇給張斐一頓板子。

但是許遵卻強(qiáng)調(diào)不給與張斐賠償,同時又爽快地放走張斐。

很明顯,他要借此免除阿云謀殺之罪。

許遵笑道:“既然有人提出疑點(diǎn),那我們就必須為犯人爭取,就看大理寺能否找到合理的解釋,讓人信服?!?/p>

雖然這說法聽上去,讓人難以接受。

但是張斐條理清晰,是依法論辯,邏輯上是沒錯的,不是信口雌黃。

既然律法中有這么一條,你若要否定它,就要給出合理且權(quán)威的解釋。

說著,許遵望著門外,笑呵呵道:“這小子挺有膽色的?!?/p>

言語之中,充滿著欣賞之意。

然而,他并不知道的是,還真不是張斐有膽色,而是因?yàn)樗约涸跉v史上太有名氣。

而他之所以有名,皆因阿云一案。

此案不但牽扯到赫赫有名的王安石變法,而且此案還包含著兩種法律思想的斗爭。

在后世的律法研究中,是有著極大的研究價值,是法律史上的經(jīng)典案列。

張斐也是研究過,對此案非常清楚。

要是換做其他任何一個官員,哪怕是包拯,張斐也不敢這么莽撞。

這把謀殺說成傷人,其實(shí)就是顛倒黑白,妖言惑眾。

正是因?yàn)閺堨持涝S遵在歷史上就是利用“免其所因之罪”來幫助阿云免除死刑的。

也正是因?yàn)樗倪@個抗辯,導(dǎo)致此案越鬧越大。

最終將宋神宗、王安石、司馬光等人全部給牽連進(jìn)來。

從而令此案變成千古奇案,時間跨度更是長達(dá)十幾二十年。

只不過現(xiàn)在許遵還未想到這一點(diǎn),張斐只是給許遵送了一個他將來會擁有的枕頭罷了。

張斐當(dāng)然是有恃無恐。

因?yàn)樗岢龅纳暝V,就是許遵此時所想。

二人不謀而合,許遵怎么可能會怪罪他,感謝他還來不及。

......

“張三!張三!”

剛離開府衙,未走多遠(yuǎn)的張斐,忽問后面有人喊他。

回頭一看,但見一個仆人打扮的小廝沖著他跑來。

那小廝追上張斐,取下背在肩的包袱,遞向張斐,嘴上解釋道:

“我家老爺知道你剛剛出獄,身上沒有盤纏,故命我前來,暫借你一些盤纏和衣物,待你尋得親人之后,再來歸還。”

張斐先是一愣,旋即笑了起來。

接過包袱來,只覺這包袱沉甸甸的,險(xiǎn)些還沒拿穩(wěn),道:

“麻煩小哥待我轉(zhuǎn)告你家老爺,他日張三必當(dāng)厚報(bào)?!?/p>

小廝點(diǎn)了下頭,便轉(zhuǎn)身離開了。

望著手中的包袱,張斐嘴角一揚(yáng):“看來這許遵真是執(zhí)法如山,情懷入水?。 ?/p>

話說至此,他稍稍一頓,皺著眉頭道:“不過若真以免除所因之罪來減免阿云的死刑,實(shí)在是難以令人信服。

而且也難以報(bào)答這救命之恩,我一定要將她救出來。”

說來也真是可笑,張斐來到這個世界已有三月有余,但這個世界的一切,對于他而言,仍舊非常陌生。

因?yàn)樗絹磉@里才半天,就被衙差給捉住了,然后就一直住在牢里,不見天日。

剛剛出獄的他,并沒有什么閑情雅致,去欣賞這里的風(fēng)土人情。

不過這里的商業(yè)之繁榮倒是令他有些驚訝。

什么酒肆、茶樓,隨處可見,街道兩邊的商品,是滿目琳瑯。

宋朝很特殊,買賣隨便做,而且還不宵禁,所以大宋能成為古代時期最富的時候。

這倒是給予張斐極大的方便,他先是就近找到一家看上去比較干凈的旅館落腳。

洗了個澡,換上許遵贈與他的舊衣服,又花錢從店主那里找來一個巧手女婢來幫他處理了頭發(fā)。

張斐站在銅鏡面前,頗為不滿地?fù)u搖頭,以前那個風(fēng)華正茂的青年,已經(jīng)在記憶中變得模糊起來。

鏡中的自己,十分消瘦,臉頰泛青,雙目凹陷,仿佛重疾在身一般。

一時間,只覺萬分傷感。

忽然,張斐從鏡中見那身后女婢正含羞偷偷打量著他,不禁一笑。

轉(zhuǎn)過身去,取出十文錢,遞給那女婢,道:“賞你的?!?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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